“补强法则”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哲学博士詹姆斯·多伯森提出的一个家庭教育看法。其基本涵义是:当一个人的行为得到认可结果时,这种行为就会重复出现。运用这一法则教育孩子,应遵循以下4条法则:
一是准时补强法则。
父母对孩子好的行为要准时作出反应。如孩子一次自己整理房间,爸爸妈妈就应立刻赞许:“你做得真好!父母非常高兴,期望你明天还如此做。”
二是物质补强法则。
孩子付出非常大努力做出让人认可的行为时,爸爸妈妈应该用物质作为补强。别以为用这种办法调动孩子的积极性有哪些不好,其实,大家整个社会都是打造在补强法则之上的,重点是要“补”,而非事先许诺。
三是精神补强法则。
孩子与成人一样,都在不断寻求着包含爱的欲求,社会的承认和自尊心的满足,精神和理性方面的鼓励,消遣愉悦的刺激,都是孩子继续行动的动力。正由于如此,精神补强可以成为促进孩子人格进步最有力的原动力。
四是撤销补强法则。
假如想消除孩子的不好的行为,就需要第一弄清重点性的补强是什么,然后撤掉这个补强,消除助长孩子不好的行为的根源。运用这一原则时,爸爸妈妈务必慎重,一旦做出,不要随便更改。由于今天刚被消除的行为,明天可能还会出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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